台中警方在苗栗縣一棟透天民宅第查詐騙機房,攻堅進屋,集團成員驚嚇逃竄共有10人被逮,警方查扣證物發現,集團訂出公司規章,要求成員愛公司,「嚴禁違害公司或他人行為」,警方依詐欺罪嫌和組織犯罪條例移送法辦。中市警局第三分局去年10月間接獲王姓被害人報案,指他遭到詐騙,警方循線破獲43歲主嫌李男為首等10人詐欺集團,查出詐騙集團為躲避警方查緝,將主要機房設置國外,並以大陸地區行動電話門號跨海指揮在台主嫌李男、集團幹部董男(25歲),並由幹部黎男(23歲)成立機房,調度林女(35歲)、陳男(24歲)、李男(24歲)、謝男(32歲)等成員從事電信詐騙話務工作,以假冒官署名義詐騙國內及大陸地區被害人,並由李姓主嫌指揮車手頭傅男(34歲)、車手陳男(31歲)、陳男(30歲)等人負責提領、收贓款。台中警方與刑事警察局電信偵察大隊偵二隊共同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鄭仙杏指揮偵辦,歷經長時間跟監埋伏後,查出該集團將詐欺機房藏匿於苗栗縣三義鄉鯉魚潭風景區不遠處一間透天民宅,集團成員平日為躲避警方查緝,均拉下鐵門,鮮少外出,警方最後協調霹靂小組警力穿越農田,以鐵梯自圍牆攀入,使用破壞器材破壞門窗攻堅,才成功將本案犯嫌查緝到案。詐騙集團為掩人耳目還在室內裝設氣密窗及厚度達5公分的隔音棉,警方從現場的查扣證物中發現除電腦、網路設備、行動電話、市話及詐騙集團教戰手冊外,該集團還仿效公司經營方式,洋洋灑灑訂定一張A4大小公司規章,上頭言明四大規章,包括:「嚴禁攜帶毒品、嚴禁不服管教暴行犯上、嚴禁造謠生事、嚴禁違害公司或他人行為」等等,還包括愛惜公司等社會公民的生活公約,管理方式宛若正派經營的公司,讓查緝的警方不禁莞爾。李嫌供稱經濟不佳,為圖私利ㄧ時鬼迷心竅,以「媒介詐欺集團工作償還欠款」為名召募其他亟需金援的共犯,自今年3月至5月間從事電信詐騙工作,但堅稱從中獲利。台中警方攻堅破獲詐騙集團機房,查扣犯罪證物。記者游振昇/翻攝 分享 facebook 台中警方攻堅破獲詐騙集團機房。記者游振昇/翻攝 分享 facebook 台中警方攻堅破獲詐騙集團機房,查扣教戰手則。記者游振昇/翻攝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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